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
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规定,为扎实做好2017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国家机关(含参公单位),1、2类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
二、报送内容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综1表、综2表、综3表、综4表;市直各单位及下属单位分别填报基1表、基2表、基3表和基4表。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电子报表均采用网络统计系统上报,市本级公共机构账号信息由各主管部门统计联络员领取,并负责分发至下属事业单位。
全市报送系统将在1月1日起开放,请市直各单位于1月12日前,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月19日前报送相关报表。
四、相关要求
1、由于报送方式变更,请各主管部门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工作,认真学习《网络版能耗统计软件操作手册》(见附件),提前整理相关数据,在报送系统开放后及时填报,报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操作手册末页售后服务。
2、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四个大院内的相应单位无需填报水、电等项目,其余项目(如用能人数、编制人数)仍需填报。
领取账号联系QQ:3010073693(绍兴节能)。
联系人:沈吴晶,电话:85134001。
附件:网络版能耗统计软件操作手册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网络版能耗统计软件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