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绍市机管〔2017〕16号)精神,近期,三部门对第二批创建单位进行了实地验收、资料审查及网上公示,确定绍兴市文广局等8家创建主体单位(共计15家公共机构)符合创建标准要求,命名为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提高城市节水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绍 兴 市 水 利 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机构
节水型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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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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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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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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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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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为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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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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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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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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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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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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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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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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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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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为滨海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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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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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投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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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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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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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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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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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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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现代医药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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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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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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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为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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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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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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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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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聋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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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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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树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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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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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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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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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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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打*公共机构为创建主体单位。
绍市机管〔2017〕52号++关于命名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