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机管〔2017〕21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联合发文)
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绍市机管〔2017〕16号)要求,结合创建活动申报阶段工作实际,现确定以下19家单位(见附件1)为2017年度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请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相关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节水型单位申报资料(详见绍市机管〔2017〕16号)电子稿及纸质一式五份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此项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五水共治”工作要求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绍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一项重点任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创建任务。
附件:2017年度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名单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绍兴市水利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4日
(联系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何志刚,85134001;市水利局,汤冠华,85164014;市建设局,余国枫,85131398)
附件:
2017年度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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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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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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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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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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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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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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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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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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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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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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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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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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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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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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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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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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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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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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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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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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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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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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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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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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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聋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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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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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树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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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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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长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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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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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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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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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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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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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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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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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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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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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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