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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18 - 12 - 10 15 : 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局、经信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树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典型,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绍市机管〔2018〕19号)精神,近期,已完成对2018年度创建单位的验收工作,确定下列16家单位为2018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绍兴市行政中心

绍兴市高级中学

绍兴市中心血站

绍兴市科技馆

越城区北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越城区马山中学

柯桥区齐贤镇中心小学

柯桥区滨海医院

上虞区下管镇中心小学

上虞区爱弥儿幼儿园

诸暨市中医医院

诸暨市滨江初级中学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嵊州市剡溪小学

新昌县城东小学

新昌县档案局(图书馆、博物馆)

希望以上单位能够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为全社会开展节能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7日

 绍市机管〔2018〕60号 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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