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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18 - 02 - 11 09 : 02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精神,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通过各单位自评、我局复核,结合日常用能检查,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市级各部门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精神,节能管理体系不断健全,重新明确了部门工作联络员;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获得了良好的节能示范效应;节能宣传工作各具特色,特别是教育、卫生系统发挥行业主管优势,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能源审计工作试点推开,市级部门首个能源审计项目在市公安局完成。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但从日常管理及考评过程发现,工作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不高、认识不足,在改造资金投入与节能效益产出的把握上有一定偏差;个别单位没有完成年初制定的节能目标任务;部分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资料上报不及时,存在拖拉现象;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中个别单位积极性不高,没有按要求进行创建工作;在用能高峰期的明查暗访中,未按规定设置空调温度、开空调时未关闭门窗等现象较为突出。

  三、考评结果

  结合上报资料核查、日常检查等情况,2017年度市级部门中教育局、公安局、卫计委、统战部、编办、发改委、财政局、文广局、中级人民法院、公积金中心、供销总社等11家单位考核上报台账资料齐全、宣传举措丰富、技改工作扎实,工作成绩显著。

  希望各单位在新的一年中,进一步增强对节约能源资源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查找差距和不足,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深挖节能潜力,为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各项目标任务作出努力。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绍市机管〔2018〕5号+关于2017年度市级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发++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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