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信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精神, 2018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已正式启动。经过前期申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审查,确定2018年度创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5家(附件1)。
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附件2)要求,积极抓好创建实施,并于11月底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
联系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沈吴晶,85229731。
联系QQ:3010073693。
附件:1.2018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2.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3.浙江省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2018年5月7日
绍市机管〔2018〕19号+5.3+(红头)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