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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验收评审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18 - 07 - 25 10 : 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创建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验收评审总体工作安排,拟于近期来我市开展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地点

7月31日-8月1日,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201室。

二、评审安排

7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时:绍兴市人民医院实地现场验收,查阅台账资料、踏看现场。

下午2时30分:集中查验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共7家创建单位验收资料。

8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集中查验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共6家创建单位验收资料。

三、参加人员

(一)省专家组成员

周嘉峰  浙江省能源局节能处副处长(正处长级)

董  涛  浙江省卫计委计财处主任科员

袁文洪  浙江省机关事务局节能处主任科员

刘小莉  浙江省能源局节能处主任科员

杨  敏  浙江省建科院第三事业部主任

(二)市局人员

王  可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昌鑫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处长

何志刚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干部

沈吴晶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干部

(三)各区、县(市)局人员

1.各区、县(市)局节能科负责人

2.各创建单位具体经办人员1-2名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区、县(市)局根据评审时间安排,妥善安排并组织好各创建单位人员来绍接受验收评审工作,参会人员回执请于7月27日前汇总上报市局节能处。

2.各创建单位要抓紧做好验收资料查漏补缺工作,各区、县(市)局要切实做好督促、指导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请各创建单位准备好纸质验收资料一式七份及相关电子稿件。

3.各区、县(市)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评审工作,相关结果将视情纳入市局对各区、县(市)局考评范畴。

联系人:王昌鑫  85134001  何志刚  85229731

传真:85120803

 

附件:1.创建单位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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