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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19 - 01 - 04 16 : 47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8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入驻部门:

根据《绍兴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20日组织开展了月度检查工作,结合此次检查,现将2018年度(第四季度)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协办担任此次月度检查工作总督导员单位,外侨办安监局、旅委、台办、国资委民革民盟民建8个入驻部门担任检查小组组长单位,机关事务局配合参与各小组检查,顺利完成40个入驻部门344间办公室检查工作。经三次月度集中巡查,第四季度累计检查办公室1018间,基本完成了对行政中心内办公室全面巡检到位的工作目标。

从近几次检查情况对比来看,总体分类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明显加强。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普遍理解及支持,对分类过程中疑难的问题能够主动咨询,并及时解决。二是投放正确率进一步提高。大多数机关干部已具备基本的垃圾分类常识,分类错误的现象大大减少。三是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在季度检查中,各入驻部门能较好的落实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培训、督导工作,积极配合月度检查、不定期抽查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

在每月检查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分类正确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检查中发现,仍有少数干部对分类知识一知半解,如使用过的纸巾、撕碎纸张为其他垃圾,但被作为可回收垃圾投放;果皮、树叶等厨余垃圾被投放进其他垃圾等情况仍有发现。二是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各部门对于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力度参差不齐。个别部门在月度检查后没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导致检查中发现的分类错误问题多次出现。

三、下步要求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建设和谐美丽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行政中心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仅能带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抓好分类工作,而且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要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对于经常性出现的人员、问题及场所要重点关注,切实抓好本部门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要健全长效机制。要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部门内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营造垃圾分类、你我同行的良好氛围。

三要建立示范样板。各入驻部门要切实树立主人翁意识,培养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可度,共同努力提升分类工作整体水平,致力打造全市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样板。

 

附件:入驻部门2018年度(第四季度)考核得分排名表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1224

 

附件:

 

入驻部门2018年度(第四季度)

考核得分排名表

 

部门

抽查间数

日巡查扣分

月度检查扣分

最终

得分

排名

部门

抽查间数

日巡查扣分

月度检查扣分

最终

得分

排名

党史室

12

0

0

10.00 

1

外侨办

17

-2

0

9.88 

21

节会办

8

0

0

10.00 

1

信访局

17

0

-2

9.88 

21

流管局

7

0

0

10.00 

1

团市委

16

0

-2

9.88 

21

  

6

0

0

10.00 

1

经信委

31

-3

-1

9.87 

24

  

5

0

0

10.00 

1

市人大办

60

-6

-2

9.87 

24

  

5

0

0

10.00 

1

巡察办

30

-1

-3

9.87 

24

农工党

4

0

0

10.00 

1

市政协办

49

0

-7

9.86 

27

九三学社

4

0

0

10.00 

1

机关工委

12

-1

-1

9.83 

28

  

4

0

0

10.00 

1

工商联

12

0

-2

9.83 

28

机关事务局

54

0

-2

9.96 

10

市委办

57

-4

-6

9.82 

30

发改委

76

-2

-2

9.95 

11

  

5

-1

0

9.80 

31

  

17

0

-1

9.94 

12

市府办

51

-7

-4

9.78 

32

卫计委

50

-2

-1

9.94 

12

教育局

36

-1

-7

9.78 

32

国资委

27

-2

0

9.93 

14

610

8

-1

-1

9.75 

34

水利局

56

0

-5

9.91 

15

文明办

8

-1

-1

9.75 

34

组织部

31

-2

-1

9.90 

16

安监局

21

-1

-5

9.71 

36

民政局

60

-5

-1

9.90 

16

宣传部

35

-1

-10

9.69 

37

  

60

-2

-4

9.90 

16

  

9

-3

0

9.67 

38

统战部

20

0

-2

9.90 

16

  

6

0

-2

9.67 

38

政法委

29

0

-3

9.90 

16

  

17

-3

-5

9.53 

40

得分公式:1、基础分=10*抽查间数-日巡查扣分-月度检查扣分;

2、最终得分=基础分/抽查间数。

 

绍市机管〔2018〕65号 关于市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季度检查情况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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