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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19 - 03 - 29 14 : 21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级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市级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

 

 

绍兴市市级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市级部门(单位)2019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硬件建设、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手段,进一步培养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着力提升分类实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努力把市行政中心打造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样板工程。

二、考评对象

市级部门(单位)。

三、考评方式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差别化分类考评,其中,市行政中心内入驻部门列入A类考评序列,其余市级部门列入B类考评序列。

(一)A类考评方式:日常巡查、季度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日常巡查

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安排的专职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

2、季度检查

(1)检查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为季度检查日,遇休息日的,顺延至第二个工作日。

(2)检查范围:每次巡检各部门1/3左右办公室。

(3)检查组:由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6个副组长单位轮流派员担任季度总督导员,并从入驻部门中按序安排8个单位派员担任检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季度总督导员做好检查小组人员名单确定、时间安排、抽查范围明确、检查结果汇总等事宜,并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各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工作。

3、不定期抽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范围是月度检查工作中排名靠后的入驻部门。同时,入驻部门也可以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协作推进工作。

(二)B类考评方式:季度检查、不定期抽查两种

1、季度检查

(1)检查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季度检查日,遇休息日的,顺延至第二个工作日。

(2)检查范围:检查组现场查看公共区域分类情况,并随机检查相关办公室。

(3)检查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市级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组成相应检查组,分地域开展检查,并由各组长汇总检查情况报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2、不定期抽查

根据实际需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单独或联合开展不定期抽查,结果纳入季度考评。

(三)A类B类交叉检查

为推动市级部门之间工作交流,提高市级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不定期采取A类B类交叉检查的方式,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市行政中心内、外部门进行季度交叉检查。

所有季度检查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检查开展前2个工作日进行另行书面通知。

四、考评规则

考评采取积分制评分管理,基础分值为每间办公室每月10分,部门最终分值为扣除相关扣分项目后的每间办公室平均分,分值相同时,办公室间数多者排名靠前,以此作为排名依据进行季度、年度通报和公布(年度排名根据季度排名累计获得)。

具体考评表格详见附件1-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是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举措,市级各部门要按照考评工作要求落实好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培训、督导工作。

(二)深化交流。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和配合部门检查工作,把考评工作作为相互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通过检查,查漏补缺,共同提高。

(三)落实责任。市级各部门特别是教科文卫体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牵头落实、督促、指导本系统内下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不留死角,共同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1.A类考评季度检查评分表

2.A类考评季度(年度)得分排名表

3.B类考评季度检查评分表

4.B类考评季度(年度)得分排名表

5.季度检查工作记录表

 

 

绍市机管〔2019〕5号 - 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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