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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21 - 05 - 11 11 : 3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绍兴市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510

 

 

 

 

 

抄送: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

 

绍兴市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3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全市各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源头减量、提高分类准确率为重点,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为“重要窗口”建设增光添彩。

二、工作目标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施强制分类覆盖面达到100%;到2021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机关单位达到3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设施设备。规范硬件设施配备,统一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按规定在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楼层、机关食堂、办公楼或集中办公区域等部位配备垃圾桶,建立投放点,单独或联合设立集置点,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二)加强宣传教育。按照上级部门及本地分类办的部署,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各种平台和载体,采取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栏、举办培训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普及分类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三)着力减量提质。锚定源头减量目标,聚焦精准分类关键,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督查行动等措施,加强各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同协作、借智借力,指导投放行为,培养习惯意识,强化分类自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体系,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协调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高水平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逐月推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于11月开始对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单独进行实地年度考评(上级部门已考核的以上级部门为准,无考核的以市中心为准),实地考评包含随机抽查,考评结果同比例计入年度系统工作考评垃圾分类项目得分。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信息以宣传活动、优秀经验、典型案例为主,统一采取三段式写作模式,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逻辑严密,文字简洁。

各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2019821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执行。

 

附件:绍兴市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评价表


附件

绍兴市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评价表

填报单位(盖章):                                                        评价总得分:

序号

评分单元

评分项目

佐证要求

评价

得分

1

制度建设

(5分)

出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施方案(3分);明确分类工作组织体系(1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1分)。

提供正式印发的文件。

 


2

宣传督导

(10分)

开展专项宣传活动(3分,其中:垃圾分类1分,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分,制止餐饮浪费1分);

举办各单位分类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1分);印发指导手册、张贴画报(1分);开展实地督查、通报(1分);信息、宣传录用、报道情况(信息被市中心录用1篇得1分,信息或宣传稿被上级分类办录用或新闻媒体报道1篇得2分,相同内容信息、宣传稿件按最高分得分,不重复计分。信息、宣传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提供文件、图片等资料及实地查看。

 


3

有害垃圾

设施配置

(6分)

办公楼、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投放场所或容器(1分);联系收运企业定期或不定期收运(1分);建立处置记录或台账(1分);容器旁有分类指引(1分);标志标识正确(1分);容器及环境整洁(1分)。

提供投放点、投放场所现场图片等资料,实地查看。提供收运处理记录。


4

易腐垃圾

设施配置

(6分)

办公楼、食堂、茶水间、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投放场所或容器(1分);联系收运企业定期或不定期收运(1分);建立处置记录或台账(1分);容器旁有分类指引(1分);标志标识正确(1分);容器及环境整洁(1分)。

提供放置点以及投放场所现场图片等资料,实地查看。提供记录或台账。

 


5

可回收物

设施配置

(6分)

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楼层、办公楼、食堂、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立收集容器(1分);联系收运企业定期或不定期收运(1分);建立处置记录或台账(1分);容器旁有分类指引(1分);标志标识正确(1分);容器及环境整洁(1分)。

提供放置点以及投放场所现场图片等资料。实地查看。提供记录或台账。


6

 

其他垃圾

设施配置

(6分)

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楼层、办公楼、食堂、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立收集容器(1分);联系收运企业定期或不定期收运(1分);建立处置记录或台账(1分);容器旁有分类指引(1分);标志标识正确(1分);容器及环境整洁(1分)。

提供放置点以及投放场所现场图片等资料。实地查看。提供记录或台账。


7

集置点建设

(5分)

标准类(5分)、普通类(3分)、简易类(1分)。

实地查看。


8

源头减量

(8分)

平常时期机关食堂不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打包盒情况(1分);办公室(办公场所)、会议室等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情况(1分);会议室配置消毒柜(每个楼层会议室至少1只)情况(1分);推动无纸化办公措施情况(1分);书面材料双面打印情况(1分);使用一次性硒鼓情况(1分);使用一次性签字笔情况(1分);办公室(办公场所)、会议室、办公楼面、办公楼、食堂及办公区域等公共部位投放容器内出现一次性塑料袋情况(1分)。

实地查看或看相关记录。


9

分类准确率

(30分)

存在混投、错投现象的,1只垃圾桶扣1分,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


10

分类知晓率

(10分)

抽查5人,每人2题,每题1分。

实地检查。


11

制止餐饮浪费(8分)

在食堂显著位置张贴“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等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1分);餐桌设有反对浪费提示牌或贴有提示语(1分);设有文明用餐引导员、劝导员(1分);设置半份菜、小份菜(1分);合理标注菜品、菜单(1分);包厢用餐人数与点餐量是否合理,剩余量小于等于20%等践行“光盘行动”情况(2分);厨房及就餐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1分)。

实地查看。


 

注:1.本评价表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处负责解释。

2.集置点建设标准以市分类办《关于印发〈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20〕7号)为依据。

3.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进行2次季度督查,督查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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