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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21 - 08 - 19 14 : 3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处室、单位:

根据《绍兴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实施方案》(绍市机管〔20213号)文件要求,现将《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630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绍兴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绍市机管〔20213)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源头减量,提升分类准确率”为重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干部职工办公区域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以2021年的标准继续保持垃圾分类示范机关荣誉,发挥市级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积极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书面材料双面打印。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不使用一次性硒鼓、签字笔、采用加墨粉、替换笔芯等形式循环使用,会议室配置瓷茶杯和消毒柜。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二)加宣传教育培训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充分利用办公区域宣传栏、中心网站、机关后勤服务平台、浙政钉、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印发宣传资料人手一册,邀请专家开展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培训,大院宣传窗张贴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宣传画报,在垃圾投放容器上方张贴分类投放指引标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理念,加快形成全员参与、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配置基础设施一是做好分类桶设置工作。各处(室)、单位每间办公室和每个楼层公共区域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容器,楼层卫生间设置易腐垃圾分类点,办公楼一楼主要出入口配置一个有害垃圾回收桶。二是做好集置点建设工作。主楼一楼消防通道东南侧设置集置点(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行政中心食堂楼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1处。三是做好智能化监管工作。行政中心引入并使用生活垃圾分类巡检机、发袋机、二维码垃圾袋等智能化监管设施设备,引导并督促各入驻部门积极使用相关设施。四是做好日常垃圾清运工作。各处(室)、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标准收集、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应统一投放到楼层卫生间对应垃圾桶内。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物业公司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清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健全完善管理体系根据《绍兴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制度》,在组织管理、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环节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评价,由办公室、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中心配合落实、专人负责、一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格落实检查考核每月中旬由中心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轮流牵头,按志愿者顺序安排二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中心四楼、五楼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情况逐间进行检查、计分、排名,每次检查记录台帐(见附件4)。考评采取积分制评分管理,基础分值为每间办公室、会议室每月10分,部门最终分值为扣除相关扣分项目后的每个处室(单位)平均分,积分情况办公室进行月度、年度通报和公布,检查小组将检查评分记录台帐每月20日前反馈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会议中心、食堂、超市等行政中心公共区域分类情况进行巡查、评分、通报(见附件5)。

(六)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多措并举强化垃圾分类常识的科学普及教育,滚动播放垃圾分类教学视频,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准确率。办公室垃圾桶责任到人,使用带有二维码的可降解垃圾袋,从源头追溯责任,确保办公区域和公共部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均到位。从细节处入手,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方面,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投放精准化、收运标准化、处置多元化、覆盖全域化。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制定《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机构、目标、任务、步骤、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1日—12月31日)严格按照《中心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科学配置基础设施,合理设立收集投放点,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有序地推进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稳步发展。

(三)总结迎检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2021年绍兴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验收)表》逐项自查,查漏补缺,确保继续保持示范机关荣誉,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同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各处(室)、直属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知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要进一步扩大参与程度,提高知晓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二)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宣传、指导、督促职责。中心每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心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用具领用、办公室内部分类、楼层投放等相关工作,确保从源头到终点的规范操作。

(三)强化检查,确保实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处(室)、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级和下属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和检查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点评。要及时总结梳理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附:1.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名单

      2.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垃圾分类三员队伍名单

3.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表

4.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域垃圾分类检查、评分记录表

5.绍兴市行政中心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检查、评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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