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等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绍市机管〔2019〕6号)精神,近日,三部门联合对已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进行了审查验收,验收组认为该10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符合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命名为绍兴市本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意见反馈方式:从即日起至11月26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和反馈。
电话:85229731
附件:2019年度市本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2019年度市本级公共机构
节水型单位名单
2019年度市本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命名公示.docx